国家质监总局《关于批准对七佛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08年第52号

http://www.t1725.com/  2009-6-24 13:07:56  来源:中国茶讯 【字体:  字体颜色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批准对七佛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08年第5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七佛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请示》(青川府〔2007〕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桥楼乡、三锅乡、蒿溪回族乡、房石镇、曲河乡、前进乡、乐安寺乡、乔庄镇、孔溪乡、板桥乡、瓦砾乡、茶坝乡、黄坪乡、大坝乡、关庄镇、苏河乡、红光乡、石坝乡、马公乡、茅坝乡、凉水镇、大院回族乡、竹园镇、马鹿乡、七佛乡、楼子乡、木鱼镇、骑马乡、观音店乡、沙州镇、营盘乡等3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茶树品种。

  秦兴“1号”、秦兴“2号”茶树品种为主,“名选131”等作为搭配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600 m至1500m,土壤值4.5至6.5,坡度在15°至25°之间。

  (三)栽培技术要求。

  1. 育苗:茶苗采用无性繁殖,扦插育苗。

  2. 种植规格:双行密植栽培,大行1.5m,小行35cm,株距35cm,密植度≤400株/公倾。

  3. 茶树修剪:采用幼树3次定型修剪,生产树修剪则在头轮茶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剪。

  4. 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圈肥和油枯(饼肥),圈肥用量为140kg/公倾,油枯用量为70kg/公倾。

  5. 病虫害防治:严禁使用人工合成农药。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摘分级。

  1. 采摘时间:每年3月上旬至9月底为采摘期,根据鲜叶等级要求,分期分批留叶采摘。

  2. 采摘要求:

  (1)特级鲜叶:一芽一叶初展>90%,一芽二叶初展<10%以下,芽长于叶或芽叶等长,大小均匀一致,色泽油绿,不得带蒂,无病叶、紫叶、鱼叶和红叶。

  (2)一级鲜叶:一芽一叶>70%以上、一芽二叶初展<30%芽叶等长,大小基本一致,色泽翠绿,芽叶完整,无病叶、紫叶、鱼叶、红叶。

  (3)二级鲜叶:一芽二叶为主、一芽三叶初展<10%,色泽绿润,夹有少量幼嫩的对夹叶。

  3. 采摘方法:提手采,不应捋采或抓采,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均匀一致。

  (五)加工工艺。

  1. 工艺流程:

  (1)机制:摊青→杀青→理条→做形(压扁)→烘干→包装→入库。

  (2)手工:摊青→青锅→摊凉→分筛→辉锅→分筛→再辉锅→包装→入库。

  2. 工艺要求:鲜茶叶必须进行摊凉,摊放厚度一般在4cm至6cm左右,鲜叶失水率应控制在15%至20%之间。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外形状扁、平、直、光,色泽油绿、绿润。香气高香而持久且有春兰花香之味,滋味鲜醇回甘,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匀整明亮。

  2. 理化特征:氨基酸含量3.5%至4.5%;茶多酚含量19.0%至24.0%;含硒量0.31mg/kg至0.33m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青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七佛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本站声明
1、茶讯天下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
2、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深表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请即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更正或删除。
3、本站转载文章及论坛发帖,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和立场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发表评价

姓名:
内容: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
茶讯天下发展目的是为中国茶叶文化的宣传作一份贡献,免费为国内茶叶商家提供的铁观音与茶文化等茶叶批发交易平台
客服QQ:330929898 | 客服QQ:646037555 | 业务QQ:635304666 | QQ群1:65791028
(茶讯天下)版权所有 2006-2016 www.t1725.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本茶叶网(茶讯天下)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或其它媒体,如有侵权问题,请QQ告之本站 闽ICP备09033588号